第三十七章 屠杀龙王!-《龙族之从给路鸣泽打工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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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诺顿应声倒地。

    “弟弟,我来陪你了,我们一同地狱再见......”

    青铜与火的故事,到此结束。

    诺顿和康斯坦丁的两具尸体倒在芝加哥无人知晓的角落。人类历史上,第一次,杀掉了龙王。

    “恭喜啊,红发仔,杀掉了龙王。”耳机传来了苏恩曦的鼓掌声。

    “别恭喜了,我根本笑不出来,嘴上说着不需要我参加工作,但却背地里安排这样高强度加班,太过分了。”尚卿文叹着。

    “别回我话!路明非还在场!你个红毛猪头!”耳机那边传来苏恩曦的提醒。

    苏尚卿回过头,望向一边瘫坐在诺顿和康斯坦丁尸体旁边的路明非。

    他捡起了地上破碎的衣袋中,从里面摸出了一直三条腿的猪。那是诺顿,不,是老唐的。

    “老唐....是死了吗?”路明非问着。

    尚卿文也从兜里掏出了三条腿的猪,想了一会儿回答着,“不,死的是诺顿。”

    “那老唐呢?”路明非苦着脸问着。

    “在你手中。”尚卿文指了指路明非手里的三足猪,随后将沾染龙血的断剑插入了地上,坐在了路明非身边。

    “好了,不要学着日漫主角说那么帅气的话,我没那么脆弱,我知道的,如果不杀了老唐,他们就会杀了我们,只是我心里有点难受。”路明非叹着气,望着那已经蒙蒙亮的天空。

    “没办法,明非,这是命运。”尚卿文叹气着,他觉得,老唐是真实存在过的。但诺顿掐住路明非脖子的时候,他只需轻轻一扭,就可扭断路明非的脖子。

    但,它犹豫了。诺顿杀人是从来不会犹豫的,所以,犹豫的,是老唐。

    “命运....你老是说这个词语,可我不知道命运到底要我下一秒去做什么。”路明非望着手里的枪。他从小学开始,就一直梦想成为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。

    如今,他似乎真的拯救了一次世界,但自己却没有他想的那样欣喜若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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