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王子腾不厌其烦的解释道:“各地的标准不同,流寇的脑袋不太值钱,一颗脑袋只有三两银子,因你不属于大周军方,所以无法升职,只能得个银钱的奖赏。” “如果我斩的是建奴的脑袋呢?”贾宝玉问道。 王子腾笑道:“那可就值钱了,我大周朝斩首一颗建奴的首级赏银三十两,实授一级。” “居然相差十倍!”贾宝玉没想到普通人头和建奴的差距如此之大。 他双眼放光,若这次斩的都是建奴脑袋,岂不是就有六千多两? 王子腾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,拍拍肩膀道:“大外甥,这就不错啦,你还想着砍建奴的脑袋?你没有见过野猪皮,不知道他们的厉害,当年萨尔浒之战,建奴不过几万人,却打败了我大周几十万人。 自此之后,我大周在面对建奴的战斗中,无一例外,全部失败,现在整个大周朝是谈奴色变,就连皇上都认命了,只要辽东不出大乱子,建奴之祸也就听之任之了。” 说完,他摸着贾宝玉的脑袋说道:“收拾一下,跟我回京!” “现在就走?”贾宝玉还有一摊子事情没有处理,“能不能过两天?” “这事没得商量。”王子腾断然道,“回京之后我就会禀报皇上,到时候皇上说不定要召见你,难不成你还想让皇帝等你?” 贾宝玉告饶道:“那好吧,再给我半天时间,我把这里的事情安排一下,对了,舅舅有没有兴趣做个生意?” “什么生意?”王子腾权势滔天,看不上贾宝玉这三瓜俩枣。 贾宝玉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铅笔:“就是这个,舅舅请看。” 贾宝玉用铅笔在纸上写下几个字。 王子腾看的喜欢,从贾宝玉手中接过铅笔,拿在手中左右翻看,“此物比毛笔轻巧,书写也简单快捷,不知作价几何?” 贾宝玉伸出一根手指头:“只要十文钱,而且随着产量增加,成本还可以更低。” 大周朝的物价颇高,《按辽疏稿》中记载,一斤猪肉要二分五厘银子,相当于250文,不过这价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天启元年的时候,猪肉只要40文。 不过十文钱买一支铅笔,还是有些贵了。 王子腾却觉得十文钱买一支这种铅笔,太值了! 作为一个武官,他瞬间就发现了这种铅笔的便利性,其实如果不考虑美观,他都想用这种铅笔来写奏折。 “倒是门好生意,不知道这门生意是谁想出来的?”王子腾家大业大,花销也大,也就是他现在处在事业上升期,前来巴结的门生故吏不绝于市。 第(1/3)页